mǒu
某
1.指示代词。
2.指一定的人或事物(知道名称而不说出):张~。解放军~部。
3.指不定的人或事物:~人。~地。~年~月。~种线索。
4.用来代替自己或自己的名字,如“某,张飞是也。”又如姓张的自称“张某”或“张某人”。
5.有时叠用:~~人。~~学校。
详细字义
◎ 某 mǒu
〈代〉
(1) (象形。金文字形。像木上结一个果实,本是“梅”的象形。( méi)本义:梅)
(2) 指一定的不明说的人或事物 [certain]
如古人某。——清· 周容《芋老人传》
狂生某者。——清· 纪昀《阅微草堂笔记》
太监某守辽东。—— 明· 崔铣《记王忠肃公翱三事》
某亦守法。
王某。(王安石。古人作文起稿,写到自己的名字,往往只作“某”,或在“某”上冠姓,以后誊写时才把姓名写出。根据书稿编的文集,也常保留“某”的字样)。——宋· 王安石《游褒禅山记》
又如:某人;某天;某官某(某某官(叫)某某的(人)。某,文言虚指代词。此处前一个代此人官职,后一个代他的姓名);某等(我等,我们);某们(我们,某是代词);某舍(犹某公子)
(3) 指不定的不说明的人或事物 [some]
某所,而母立于兹。——明· 归有光《项脊轩志》
某年月日。——《史记·廉颇蔺相如列传》
畿辅某官。——明· 崔铣《记王忠肃公翱三事》
决斗某所。——明· 魏禧《大铁椎传》
又如:某家(指不确定的一家)
(4) 指代失传的或忘记的人名或时、地等 [some]。
如:某者(表示姓名失传的人)
(5) 自称之词。指代“我”或本名。旧时谦虚的用法 [I]
某启。——宋· 王安石《答司马谏议书》
又如:某则以为;某不量敌;某知罪矣;我张某;某以(某矣。自称自己的代词,我);某家(戏曲中自称之词);某乙(自称代称);某甲(自称之代词)
词性变化
◎ 某 mǒu
〈名〉
〈方〉∶妻子 [wife]。
如:你的某给人欺侮去,你反而打我给人看
某ㄇㄡˇmǒu 代
不指名的人或事物的代稱。如:「某甲」、「某人」。《文選·顏延之·陶徵士誄》:「元嘉四年月日,卒于尋陽縣之某里。」《文選·任昉·宣德皇后令》:「今遣某位某某甲等,率茲百辟人致其誠。」
我,自稱之詞。《三國演義·第七回》:「某雖不才,願請軍出城,以決一戰。」《警世通言·卷三二·杜十娘怒沉百寶箱》:「某相遇之初,每聞絕調,輒不禁神魂之飛動。」